2010/09/13 11:58

衛生署重修訂 器官捐贈分配原則

薛宜家 林志堅 報導  / 台北市

  衛生署現在要修訂心臟、肝臟與眼角膜的器官分配原則,讓病情最重度的成年換心者,等候順序能夠優先器官勸募醫院的患者,也就是仰賴呼吸器的患者排在第一位,醫界肯定這項新措施,但是也呼籲病情第二嚴重須要看強心針維生的患者也應該要優先於勸募醫院的患者。

  排隊等換心對病人身心都是煎熬,但目前除非所在的醫療院所有器官,否則就算病況再危急都要等待,因為現行的換心順序,最優先的就是勸募醫院的患者,再來才是仰賴呼吸器的1A重症,接下來是靠強心針支撐的1B級患者,再來才是屬於病況較穩定,但也需要在一年內換心的2級患者。。

  經過醫界不斷呼籲,衛生署決定修法10月1日起把仰賴呼吸器1A重症的換心順序提高為最優先,心臟科醫師肯定這項新制,不過也認為1B級需要依靠強心針的患者也該列為第二優先換心,尤其目前勸募的醫療院所太多,讓捐贈器官分散無法統合整理,也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時間浪費,對此衛生署表示,衛生署也將定期公布各家醫院勸募器官,以免浪費得來不易的機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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