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5 18:58

衛生所發克流感 過期5個月!?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萬和國中,22位學生出現發燒症狀,到衛生所做流感篩檢,檢驗報告還沒出來,但衛生所給這22名學生各領一盒克流感藥物,回家做預防投藥,但家長卻發現,這些藥早就過期,衛生署解釋,克流感藥有效日期可以延展兩年,但感染科醫生跳出來痛批,給學生吃過期藥太離譜,因為過期藥的效果和副作用,沒有人可以保證。

  就是這盒白色克流感藥物。明明有效期限寫著2010年六月到期,應該早就要銷毀,但台中南屯衛生所卻還是給學生吃下肚,吃到過期藥的是台中萬和國中二年級的學生,因為有一個班級出現了10人感冒請假,學校擔心流感會引發傳染,因此帶其他22名發燒的學生去篩檢,衛生局緊急做預防投藥,沒想到給的卻是過期藥物。

  而學校還是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當然很驚訝,過期藥都已經吃到肚子裡,想吐還吐不出來,同樣是克流感藥物,對照過期與沒過期的,沒過期的外盒包裝多了一條黃色線條,只是怎麼會給學生吃過期藥,衛生署解釋,這批過期的克流感有效期限延長了兩年,可以安心,不過感染科醫生卻大罵太離譜,醫生認為藥物過期後,效果怎麼樣沒人知道,吃了可能沒效,也可能有其他副作用,沒顧慮後果就給學生吃,感覺像是在出清過期藥,太沒良心,萬一吃出問題誰負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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