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06:15

後座未繫安全帶 最高罰6千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要注意了,以後坐在車子後座沒繫安全帶,以後要開罰了。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孫穗芬條款》,以後汽車行駛道路,包括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都必需繫安全帶,違法的話駕駛會被罰1500元,如果行駛在高速或快速道路,沒有依規定繫安全帶,最高罰6000千元。

  國父孫女孫穗芬來台卻在今年元旦清晨,不幸發生車禍,車禍現場慘不忍睹,被撞的黑色轎車引擎蓋全毀,受到車禍重擊,坐在後座的孫穗芬最後不幸過世。還有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玲,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意外,車子側邊被撞到凹陷,坐後座的邵曉玲身受重傷,雖然幸運救活,左手卻截肢。這些血淋淋的例子,終於讓政府重視後座繫安全帶的重要性,行政院會快速修法。

  未來車子後座乘客必須依規定繫安全帶,違規會吃上1500元的罰單,車子如果開在高速公路上,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罰更重最高6000元。不只後座需要繫安全帶,車輛內有小朋友也要小心。以後車內沒有放安全座椅者,駕駛也會挨罰,最重罰3000。如果駕駛將六歲以下的小朋友單獨留在車內也不行,同樣會吃上罰單,而且還得去上課,為了降低不必要的意外,交通部全面修法,希望以強制的手段降低類似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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