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2 17:45

維冠案開庭! 林明輝鞠躬道歉:僅監督不周之責

維冠案開庭! 林明輝鞠躬道歉:僅監督不周之責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南市

今年2月6日南台灣發生強震,導致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台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營造公司土木技師鄭東旭共5人。今天(22日)首次開庭,多名受災戶到場關心,林明輝在庭上公開道歉,但自認只有監督不周之責!

林明輝在庭上表示,身為建設公司的負責人,對於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向社會及受災戶家屬表達歉意,並深深三鞠躬。但他強調,蓋大樓的工作,委託給專業層層發包,因此自己的監督不周之責,只要法官調查清楚,都願意負起責任,但有許多地方沒有辦法顧及。對此,法官則認為林明輝的陳述並不明確。

另外,張魁寶說,當初以1年新台幣90萬元借牌給林明輝;鄭進貴則說,張魁寶私自借牌給林明輝,自己從未收過維冠公司一分一毫費用,完全與他無關;洪仙汗表示,他當年只是把林明輝交辦下來的工作交辦給其他繪圖員,完成後再交給林明輝送給建築師審核。

鄭東旭則指出,民國81年維冠公司申請維冠金龍大樓建照時,他並不是開業的結構技師,無權對大樓結樓負責。其中提到,起訴書中所指他將大樓設計載重計算錯誤,導致載重不足44.3%的部分,其中有些引用的載重組合不相同,才低估應設計的載重量。他強調,大樓設計的最大耐震力,大於地震當天氣象局在台南市永康區測到的地震力,理論上是不會倒的。維冠公司在82年變更1至4樓的結構設計時,就不是由他負責結構計算。(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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