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7 09:25

明年房客可遷戶籍 租金得報稅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