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7 09:2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戶籍 職業房東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 包租婆 包租公
夫逝.姐罹難 維冠陸配成人球
護理師設籍太平島 全台第一人!
非自住房屋稅漲3倍! 戶籍成關鍵
房屋跨2鄉交界處 一戶兩個門牌
20年來沒戶籍 車禍撞出"黑戶"
中日混血兒 成國際孤兒
7200元六輕補助 麥寮人口數暴增!
六輕現金回饋! 全年逾3千人移入
全國老人.身障 4/1起搭高捷半價
2戶共用1門牌 棺材竟送錯家!
上一則刷聯名卡 自助加油省1.6元
下一則高雄愛玉正妹 堅持手工愛玉.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