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政院會今天(30日)拍板通過勞動部擬具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取消7天國定假日、週休二日採「一例一休」。但因新版既非是勞團要求的二天例假,資方也要大增加班費成本,勞資團體都不埋單,未來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恐怕還有得吵。
勞動部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草案拍板,除了維持原版本的7天要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但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從原本加發一倍工資,改為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小時起加發一又2/3倍;且「以價制量」,休息日出勤不到4小時,一律給四小時的加班費,5到8小時則都給8小時的加班費。
至於周休二日修法若真的趕在本會期三讀通過,目前暫時恢復的7天國定假日會再刪除,今年後續9月28日教師節起等5天國定假日將跟著沒了。
據勞動部新版草案,原草案規畫勞工休息日的加班費是加發一倍工資,但因勞團和立委質疑竟比平日加班費少,新版因而調整成前兩小時的加班費加發約1.33倍,第三小時起則加發約1.66倍。
舉例來說,若勞工時薪150元,休息日加班8小時,原版除應有月薪外可領1200元加班費(150 X 8);但新版前兩小時加班費有400元(300+100元),後3小時有1500元(900+600元),共可拿1900元加班費,比原版多出700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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