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2 12:59

元旦補假逼上班 雇主可罰百萬

蕭秉儀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勞工朋友注意您的權益,您今天有沒有休假呢?今年開始雖然一例一休上路,取消7天國定假日,1月2號沒休假,不過因為昨天元旦,遇上周日例休,所以今天是可以補假的,但傳出還是有雇主,要求勞工上班,其實已經違反勞基法,最重罰1百萬元。

元旦開始,勞工7天國定假取消,原本元旦隔天1月2號的假沒了,但今年元旦遇到周日例休,不少勞工選擇今天補假,放了3天連假,傳出有雇主以為1月2號的假被砍,仍然要求勞工上班,但這已經違反勞基法,最重可罰100萬。今年元旦剛好遇到周日例休,不少勞工在1月2號補休,享受三天連假,但服務業因為輪班制,還是有不少人要上班,勞基法新法上路後,勞工都選在原本被刪除的1月2號,開國紀念日隔天補假。

不過卻傳出有雇主,以7天假被砍為理由,元旦隔天要求勞工上班,而且不補假或給雙倍薪水,這已經違反勞基法,最重可罰100萬,勞工只要元旦是原本的例休,1月2號照樣可以補休,實施一例一休,也讓人力成本增加,林口長庚醫院,除非緊急醫療需求,否則取消假日預約剖腹產,金融業"休息日",加班費成本增加,幅度可能超過2倍,勞基法新制,看來還需要一段適應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