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到烏日區大廟口食品有限公司稽查,該公司以販售麵類、冬粉、米粉、罐頭類等日常民生雜貨為主,現場遭查獲「QQ特級冬粉」產品標示不實,及16項逾期食品。對此,衛生局已將現場436包問題冬粉封存,也通知下游商家下架,相關刑事責任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依據食安法,該業者冬粉標示不實,已違反第28條第1項規定,將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罰鍰;另外,16項逾期食品,則違反第15條第1項第8款,將可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表示,前往大廟口食品公司稽查,查獲倉庫貨架上已分裝的成品「QQ特級冬粉」,有效日期標示是2020年9月18日,回推製造日應是2017年9月18日,但該公司最近一次購入散裝冬粉,進貨日是2017年7月10日,涉嫌標示不實,業者也坦承疏失。
此外,在廠區內也發現「分裝區」及「冷凍庫」,共有16項逾期食品,含關廟麵、喜之郎牛軋糖、十全大補包、杜仲藥膳排骨、四神排骨雞湯等,共95.58公斤,業者供稱,這些是廠商退貨要丟棄的,不過還沒有處理,衛生局為避免過期產品再流入市面販售,已當場封存,並由檢方進一步追查偵辦中。
衛生局提醒,若業者違法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將可進一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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