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環保局今(20)日表示,台灣入秋時節天氣變化劇烈,民眾感冒人數激增、經常出入醫院,為確保就診病患及醫護人員之呼吸健康,環保局針對台北市公告列管之23處醫療機構進行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結果7家醫院室內空氣品質細菌濃度超過管制標準,該局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標示,若逾期未改善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年1月11日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台北市新增列管236處場所,其中博物館、美術館、表演廳、電影院、視聽歌唱業(KTV)、金融機構及運動健身場所為新增之類別,而醫療機構部分,於第一批公告(103年1月23日)列管8處醫學中心、第二批公告列管15處區域醫院。前述第二批公告場所自公告日起即須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且應於一年內設置專責人員、訂定維護管理計畫及實施第一次定期檢驗。
環保局表示,本次秋季醫療機構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是針對台北市公告列管之23處醫療機構全面進行標準方法檢測,結果7間醫院細菌濃度超過管制標準(1500 CFU/m3):分別是「台大醫院、長庚醫院、萬芳醫院、和平醫院、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大兒童醫院、馬偕兒童醫院」,另外,和平醫院的二氧化碳濃度也超過標準值1000 ppm。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據研究顯示,若民眾處於二氧化碳濃度過高環境,容易引起頭暈、噁心、昏昏欲睡等情況;場所應加強通風換氣,並適度執行進場人數之控管,以改善二氧化碳濃度較高之問題。
環保局呼籲,公告場所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遭受處罰;而尚未被公告列管之場所,亦可參與「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主動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提前因應未來被公告列管的法定義務,並確保市民於各公共場所活動時享有清新的空氣。(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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