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有民眾上網詢問「食物微波後會產生毒素,而且還會殘留放射性物質,這是真的嗎?」對此,食藥署澄清基本上是不會,因為微波加熱的能量很低,只是須注意在「正確使用」微波爐的情況下,才不會有問題。
食藥署指出,微波是電磁波的一種,頻率約為2.45 GHz,屬於非游離輻射能,能量較弱,加熱原理是利用食物中含有的水分子等,每秒約25億次的高頻率震動,使得分子和分子間碰撞摩擦。
不過,因為微波的能量非常低,僅足夠讓極性分子產生旋轉、震動,無法改變組成,所以微波只會使部分的水分,因為熱能而蒸散,不會造成食物本質的改變、毒素產生,更不會有放射性物質殘留等問題。
另外,食藥署指出不正確使用微波的方式,像是食品過度密封,導致壓力不均產生爆炸或噴濺,建議民眾在加熱時,留小氣孔就可避免;還有不要微波帶殼雞蛋,因為水蒸氣聚集在蛋殼內,易受熱膨脹爆裂。另外,容器材質選擇不佳,像是金屬容器會反射微波,易產生電弧效應造成火花;塑膠和紙容器中蠟膜的耐熱溫度有限,應避免不耐熱的材質溶出化學物質。
食藥署提醒,在使用微波爐時,應盡量讓容器與爐內頂端,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就可以將電磁波殘餘量,趨近於零。(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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