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醬油是許多民眾常用的烹調佐料之一,不過,為了讓消費者在購買醬油時,快速並清楚了解製程資訊,衛福部在今(8日)公告「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表示在醬油的包裝上,應依製程標示「速成」、「水解」、「混合(調合)」或「釀造」字樣。
衛福部公布醬油產品標示規範如下:
一、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的醬油,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水解」字樣。
二、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並經發酵方式製成的醬油,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速成」字樣。
三、以混合方式製成的醬油,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混合」或「調合」字樣。
四、標示製程為「釀造」的醬油,應以製麴發酵方式製成,且其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
衛福部表示,此項規定將在108年1月1日起施行,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購買的醬油資訊,若業者沒有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或4萬元到400萬元罰鍰,另外產品也須在限期內回收改正。(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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