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今(13)日委員會上,討論修改外國節目不得冠名贊助之時段,計畫將原先的20時到22時延長到19時至23時。NCC表示,這樣的做法能夠確實改善本土影視的資金挹注。
NCC今日召開第807次委員會,會議中決議修改《廣播/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辦法》(簡稱兩辦法),將非本國自製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之時段限制,由原先20時至22時的兩個小時,修改為19時至23時的四個小時。
「兩辦法」自2016年11月實施以來,NCC表示,經過調查後發現確實能導引資金流向本國自製節目。近年來國內電視產業營收明顯衰退,業者如要投入本國節目製播必須有資金挹注,自開放置入贊助及冠名贊助施行後,對改善電視產業營收、提升節目品質及多樣性均有一定的幫助。
此外,本次委員會議也通過維持兒童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但是計畫放寬兒童節目贊助來源。NCC表示,為了增加兒童節目的資金來源,未來考慮開放文教基金會、非營利組織外的資金來源,解決兒童節目的製播困境。
最後NCC也決議放寬廣告區隔的限制,原先規定與節目有關的廣告內容必須與節目本身區隔時段撥放,NCC決議鬆綁此限制。
NCC強調,本次3點修正後,NCC仍會持續督促廣電業者自律。未來也將召集相關學者、團體,針對此次修正案進行詳細討論。(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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