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孟萱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你知道全台約1萬間超商,每天平均丟棄兩千元食物,每年就浪費72億元食物,歸咎原因,就是因為國內四大超商規定旗下加盟店進貨量得超過銷貨量一定比率,導致每天丟棄很多賣不出去的食物,有民間團體現在發動陳情,希望四大超商總公司正視浪費食物問題。
走進超商,貨架上的商品排得整整齊齊又豐富,便當、飯糰、麵包、牛奶豆漿各種飲料應有盡有,水果香蕉也有賣。香蕉有黑色斑點賣相差就要丟掉,過期食物當然也丟,全台超過一萬家超商,每天丟掉的食物平均2千元,等於一年丟掉70多億元的食物。
民眾覺得食物浪費的太誇張,有團體接到超商加盟主反應,總公司規定銷貨量不能超過進貨量的九成五,也就是說會有百分之五的商品,可能賣不出去要被浪費掉。
加盟權益促進會表示,超商總公司都會要求貨架陳列要有豐富感,才要加盟店"全面進貨",再加上消費者會拿有效期比較晚到的食品,導致快過期的都賣不出去最後全丟掉,促進會就提出,進貨適量,拒絕強制進貨等訴求,目前已經有3百家加盟店響應減少浪費食物珍惜資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