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4 08:5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2019年1月6日上路,包括癌症末期、極重度失智、永久植物人、嚴重昏迷到無法逆轉的患者等五類病人,可預立遺囑,有自主選擇權,可直接拒絕或在一段時間後拒絕無效醫療,如願善終!衛福部昨發布細則及配套辦法,明定當事人若變更醫療決定,例如原本拒絕維生醫療,卻改變主意,醫師應該以民眾臨床決定為優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維生醫療 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 預立醫囑
【敏感話題】善終可自主 立院初審通過病人自主法草案
擁生命尊嚴 "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上路
尊重病人意願 醫生被家屬告可免責
不要加工延命 重病可自主善終
讓病人善終! 自主人生最終路
【華視搶先報】保障生命自主權 癌末病患可「拒絕醫療」!
善終可自己做主 立院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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