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昨(7日)天在立法院初審通過,將來癌症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者、植物人、重度失智者、或因疾病痛苦,但無法治癒者,若預立醫療指示,醫療機構可依其意願,不施行急救或撤除維生治療。
不過法案引起的爭議也很大,條例提到不給予人工餵食,難道要讓病患餓死?以及醫護、或醫師以病人預立的醫療照顧指示,放棄醫療行為,會不會涉及刑法「加工自殺」罪嫌?!
病人自主條例,在立法院通過初審,不只末期病人,包括不可逆的昏迷、植物人、重度失智症、有意識的重症,像是漸凍人,都可以先為自己預立一個醫療指示,在他們還能說、還能動的時候,決定自己重症時,不用心肺復甦(電擊)、不侵入治療(氣切插管)、不機械維生(葉克膜)、不透析治療(洗腎)、不人工餵食(鼻胃管),但如果連鼻胃管都要拔掉,讓人懷疑這樣的慈悲會不會太殘忍,醫生護士會不會想當好人,最後兩面不是人?人世間無悔來一趟,但是該怎麼無憾?要讓病人和家人,都能心甘情願的說,謝謝你放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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