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罰外國人! 帶非洲豬瘟肉品未繳罰款 下次禁入境

嚴罰外國人! 帶非洲豬瘟肉品未繳罰款 下次禁入境 | 華視新聞
行政院院長賴清德今日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資料照片)

歐陽廷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院長賴清德今(4)日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會中決議,外籍旅客違規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品、製品入境被裁罰新台幣20萬,如沒繳清,下次入境須繳清,否則拒絕入境。

賴清德強調,防疫要聚焦,因為如果外國人沒有造成非洲豬瘟散播的危險性,還是不宜禁止入境,如果該旅客第一次進來,被發現帶有疫區豬肉、豬肉製品,因為違反規定理應罰款,該旅客不願意繳交,我國禁止入境依法有據,如果該旅客沒有繳交罰金,下次要進來,禁止該旅客入境,但這項規定要講清楚,避免衍伸誤會。

徐國勇說,若該旅客有繳交20萬罰金,還是要按照程序,下次該旅客未攜帶違規品仍要讓他入境。他強調,是否同意外國旅客出入境,是我國的主權行使,但基本上為了觀光便利,只要有簽證的、落地簽證的,沒有涉及國際上或國安問題,還是會讓旅客入境。

徐國勇補充,在我國提高相關裁罰後,現在被處罰的外國旅客,「幾乎都是從中國來的」,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說,現在違規件數沒有減少的只有對岸,很明顯是我國的訊息,對岸沒有再做配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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