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勝訴!1億元罰單法院判免罰

Uber勝訴!1億元罰單法院判免罰 | 華視新聞
(翻攝Uber官網)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Uber與公路總局的官司今(9)日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經營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勝訴,4張總計1億元的罰單免罰。

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的監理站,2017年在台北、台中等地多次發現Uber「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公路總局2018年依據《公路法》等規定,陸續對經營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開出4張各2500萬元的罰單,總計高達1億元。台灣宇博針對這4張罰單提起3件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灣宇博登記於台北市,應由北市公路主管機關開罰,交部公路總局並無管轄權、無權開罰,因此這3案共計1億元的4張罰單均判Uber免罰。

台灣宇博主張並無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只是引進Uber App網路平台,由駕駛與乘客自行在平台進行交易,三者間各自獨立,而且就算違反《公路法》的汽車運輸業規定,也因由公司所在的台北市政府裁罰。此外,公路總局從2014年12月起,已對台灣宇博開出數百張罰單,而這4張各被開罰2500萬元的所謂違規行為,有些先前都罰過了,公路總局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但公路總局主張,對於Uber的違規行為具有管轄權,也沒有「一行為二罰」的問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交通部並未將「直轄市轄內計程車客運業」納入公路總局的相關業務,也沒將「直轄市轄內計程車客運業」相關業務委任公路總局辦理,可見公路總局對於Uber有無違規,確實欠缺管轄權,因此3案、共計1億元的4張罰單均判Uber免罰。目前3案均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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