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除役環評通過 將耗25年拆除

核一廠除役環評通過  將耗25年拆除 | 華視新聞
核一將正式展開為期25年的除役計畫。(圖為核一廠/翻攝自台電網頁)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環保署今(15)日召開環評大會,審查核一除役計畫和核二中期貯存計畫,兩案皆獲通過。針對核一除役計畫,原能會將等程序、資料核對完備後,預計7月15日前即可發給台電核一廠除役許可,核一就可進入長達25年的除役過程,這也是台灣第一座除役的核電廠。

台電表示,除役過程中所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運送等均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要求,並接受嚴格監督與管制。核電廠除役是首次面對的課題,會參考美、德、法、義等國的經驗與配套措施,落實每個步驟。按照台電的計劃,除役過渡約8年、拆廠約12年,最終偵測約3年,廠址復原2年,合計約25年。

此次環評大會,與會的環保團體對於台電在核一除役環評過程中的表現給予肯定,對環評委員、民眾或環團的提問皆有具體回應。不過,在最終貯存、核廢料處理方面,仍建議台電應審慎處理。

環委劉益昌表示,核一廠40年前並未做過環評,除役後要恢復到何種樣貌才算理想?且當年的文化資產並未完整調查,是否應對當地居民給予適當補償,這些都可再思考。台電表示,會繼續回饋當地民眾,這方面不會中斷,文史資料也已著手保存。

至於核二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評大會決議,此案已經過原能會審查確認,且變更內容未涉及相關安全要求改變,因此審核修正通過,台電可準備興建乾貯場。台電去年底已提報核二廠除役計劃給原能會,環評也已在審查中。核二1號機預定2021年12月27日商轉到期,2號機2023年3月14日到期。台電表示,乾貯設施環評過關,應可趕得上1號機除役。

而新北市政府在會中表示,對於核二中期貯存計畫案非常重視,希望台電基於安全考量及民意反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設施應該是「暫時性」,而非最終處置場,希望中央明確宣示新北市不會成為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並列入環評結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