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兩地同時承認 跨國同婚路仍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當台灣同性伴侶歡喜籌備婚禮時,卻還有一群人難掩失落!因為同婚是否可行,還要看你究竟愛上哪一國人。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跨國同性伴侶,必須兩國同時承認同婚,婚姻才能成立。華視新聞就採訪到兩個大男孩,他們一個來自澳門,一個住在高雄,礙於法令,想結婚還有許多困難。

背後掛著大大的彩虹旗,濃眉大眼開朗外向的是31歲來自澳門的阿古,單眼皮笑起來有些靦腆的是28歲的信奇,正港高雄人,來自不同國家的兩人已經交往四年多,最後在澳門當心理師的阿古選擇放棄月入將近12萬元台幣的工作,毅然決然來到台灣。

學醫的阿古,跳TONE當起甜點師傅,任何生產研發的產品由他一手包辦,為了省錢設計,拍照也自己來,信奇則負責業務、店家合作、訂單出貨等等,看似分工完美,但相愛的人一起開店,什麼都能吵翻天!

現在,他們生活工作都在一起,有自己的家、還共同養了貓兒子Coober,不過同婚釋憲,目前只保障本國籍公民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跨國同性伴侶、需兩國都承認同婚,婚姻才具效力,可開放依親居留。

目前全球只有美加、英法德、荷蘭南非等26國開放同志婚姻,其他未通過婚姻平權或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在台灣僅能辦理伴侶註記。

這是風華正茂的阿古與信奇,不需要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求有平實攜手人生的機會,而對於阿古這個來自澳門的年輕人來說,台灣是個希望之島,期待就算不同國籍,也能享有的平等權利,與信奇共同迎接彩虹到來的那一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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