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10月開罰 駕駛下午抗議

陳孟萱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Uber爭議再起,交通部後天將拍板「Uber條款」,最快下周一公告,要求Uber轉型為合法的計程車業者,不過業者不能接受,下午將前往行政院抗議。所謂Uber條款,是指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合作,須提交營業計畫書,載客計費需一小時起跳不能以次計算,要攬客只能以一小時一小時租賃或是日租來計費,違者可處租賃業者9000至9萬元罰鍰。

營業計畫書通過後才能載客,交通部6月初將公布法規,在4個月緩衝期後,從10月初開始取締Uber非法載客,Uber駕駛不滿,交通部政次王國材也宣示:「Uber別再遲疑,交通部不會改變立場。」呼籲Uber加入計程車服務業,政府已經下定決心,整治Uber。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