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因應菲律賓緊急公告自2月10日深夜起禁止菲律賓公民前往「中、港、澳、台」,將會影響菲籍移工來台及我國雇主權益;勞動部表示,受此影響之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引進效期、再入國許可或更換遞補他國移工。
移工無法回台 視情況有不同因應措施
勞動部解釋,辦理招募作業後無法引進,因菲國禁令致菲籍移工無法於許可效期內到台,因屬不可抗力,可檢具聲明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引進效期3個月。
菲籍移工返鄉探親無法回台的部分,若是擬繼續聘僱原移工,菲籍移工返鄉無法於重入國許可期限內返台,得向勞動部申請同意移工再入國許可;但若是擬更換移工,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後,再依規定申請遞補其他國家新移工。
至於因航班取消或調整,導致預定返國的菲籍移工無法遵期出國,勞動部解釋,尚不違反「一出一進」或「期滿遵期出國」規定,但須檢附原訂機票紀錄等佐證。
另外,勞動部也提醒,雇主仍應儘速安排菲籍移工返國,如有台菲直飛航班取消疑慮,可選擇搭乘非台籍航空公司班機或改由第三地轉機。另移工出國前,雇主仍應善盡生活管理照顧責任。
事件"不可抗力" 案件從寬認定
勞動部表示,本次事件屬於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相關申請案件將儘速及採取從寬認定原則,協助雇主辦理後續手續,以兼顧雇主用人及移工工作權益。另菲國發布禁令禁止菲籍移工來台,將配合外交部持續與菲國協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