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芸 方起年 林仙怡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這段時間不管到哪國玩,風險都變高。有手搖飲業者,就率先要求所有直營和加盟門市的員工,6月30日前全面停止出國旅遊,配合政府防疫,雖然立意良好,也有很多公司都跟這位老闆一樣,擔心員工出國的風險,但其實憲法有規定人民的遷徙自由,所以公司頂多跟員工道德勸說,最近不要出國,但不能明文禁止,否則可能違憲。
加冰塊搖一搖倒好倒滿,手搖飲店不只拚外送業績,也挺防疫,對所有直營和加盟門市,下達出國禁令,手搖飲公司董事長 林致兵:「(員工)未通報私自出國的情況之下,在直營門市的話,我們就會停止幫他排班,加盟店會停止出貨。」每個老闆都擔心員工出國,萬一感染會影響公司營運,但其實回到法律層面,老闆要員工別出國,只能道德勸說。
公司可以自行宣布禁止員工出國嗎?勞動部常務次長 林三貴:「如果是有勞工要出國休假,這個部分當然是會要經過,跟雇主做一個協商。」
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的自由,也包括出境或入境的權利。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認為,雇主和勞工可以約定特定期間,限制出國旅遊,但即便是私人間的契約,也不可以抵觸憲法精神,否則契約無效。
公司能規定員工回國後,用自己的假隔離14天嗎?律師 蔡瑞麟:「(員工)需要隔離,是基於他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那這樣子的情形之下,你其實不用去管員工用什麼假來請,但是他既然是公司的員工,就要請假。」但這段期間,出國玩本來就不適合,有沒有必要,冒著回國後,可能自己染病,又傳染給同事,還讓公司暫停營運的風險,恐怕才是每個人,都要好好思考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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