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月6日起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我國港口。為減少禁靠政策對於國際郵輪場站業者及我國郵輪相關產業衝擊,台灣港務公司今(18)日發布實施紓困振興方案,紓困部分給予9個月全額場地租金補貼,振興部分則祭出最高600萬元的獎勵金。
減少產業衝擊 港務公司實施紓困振興方案
港務公司表示,為減少禁靠政策對於國際郵輪場站業者及我國郵輪相關產業衝擊,依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於3月16日發布實施「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場地租金補貼作業要點」、「國際郵輪業者碼頭碇泊費補貼作業要點」以及「國際郵輪在臺承攬業者營運郵輪複合母港航線獎勵作業要點」等紓困及振興方案。
減少業者營運壓力 港務公司補貼9個月場地租金
港務公司說明,由於我國自109年2月6日起禁止國際郵輪停靠,直接衝擊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營運,為與業者同舟共濟,港務公司給予9個月全額場地租金補貼,以減少業者營運壓力。
為復甦觀光 振興祭出最高600萬元獎勵金
若未來疫情減緩,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准許國際郵輪恢復靠泊我國港口當天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港務公司規劃祭出給予郵輪航商每航次50%的碼頭碇泊費補貼方案。
同時,為進一步復甦我國郵輪市場及觀光效益,對於營運郵輪複合母港航線的旅行業,若進港及出港非本國籍旅客數達該郵輪可搭載乘客數30%以上者,港務公司將提供每趟次200萬至600萬元的獎勵金。
此外,基於防疫考量並維護碼頭船邊現場第一線人員安全,針對港口棧埠作業共14類業者,提供購置額溫槍、口罩、酒精及防疫手套等防疫用品的費用補貼,該項補貼可追溯自109年1月15日起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