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欠繳1.8萬罰鍰,250萬的不動產原本要被拿來法拍,陳男的母親還曾經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跪陳情,影片曝光後,引發射會一陣討論,不過執行署今(20)日表示,陳姓義務人滯欠1.8萬元罰鍰,房屋被宜蘭分署拍賣一案,經義務人及第三人向宜蘭分署聲明異議。
坦承查封筆錄不周延 執行署:但多次欠繳是事實
經過調查,本件陳姓義務人確實有多次欠繳未納相關稅、費、罰鍰之紀錄,宜蘭分署經多次合法送達通知後,依法漸次執行義務人名下財產,並無違誤。但執行署於調查程序中發現,宜蘭分署查封筆錄及測量筆錄確有不周延之處,且在本件拍賣公告記載之標的物,似有滅失不存在之狀況。此部分異議人雖未主張,執行署仍命宜蘭分署再行查證審酌,經宜蘭分署確認該分署拍賣公告記載之木造房屋,於拍賣前已全部滅失,宜蘭分署遂依職權撤銷本件拍賣程序,回復到拍賣前狀態,並向本署撤回送請審議之聲明異議案件。
執行署:義務人仍應儘速繳清尚欠之罰鍰及相關費用
執行署於接獲宜蘭分署撤回聲明異議之公文後,已將聲明異議案件簽結,後續將由宜蘭分署針對陳姓義務人之滯欠案件另為適法之處分。義務人仍應儘速繳清尚欠之罰鍰及相關費用,否則宜蘭分署仍得依法繼續執行。對於原拍定人之部分,本署也指示宜蘭分署應保障其合法權益,依法退還其已繳納之相關款項,妥適處理後續事宜。
執行署表示,感謝各界對於本案之關心、指教,就本件事實有誤解之處,本署已於5月6日新聞稿加以說明;本件執行程序中之瑕疵部分,本署已虛檢討改進,並要求各分署加強執行人員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其執行技巧及辦案品質。執行署再次重申「公義與關懷」為本署之核心價值,對於真正有心但無力繳納之弱勢義務人,各分署應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儘量協助其以分期繳納等方式,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必要時轉介到社福機關或就業服務中心等,以幫助其脫離經濟困境;但對於有能力繳納卻故意不繳之義務人,不論滯欠金額多寡,各分署仍將以適當之方式、嚴正的態度貫徹執行,以伸張公權力並實現社會正義,請義務人不要心存僥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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