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跑夜店遭罰百萬不繳 男遭限制出境

居家檢疫跑夜店遭罰百萬不繳 男遭限制出境 | 華視新聞
(執行署提供)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家住三重的本國籍黃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不遵守規定,趴趴走逛夜店,被警察臨檢查獲,下場是被新北市政府重罰100萬罰鍰,逾7天繳納期限沒繳,昨(8)日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除了被限制出境,未來還要被執行財產,如不出面處理,可能還會被拘提管收,這也是本國籍人士,因違反居家檢疫趴趴走被重罰100萬不繳,被移送執行,遭到限制出境的首例,而黃姓男子這筆100萬罰鍰在沒繳清前,就不能再踏出國門一步。

居家檢疫還去夜店 男子遭罰百萬

執行署表示,武漢肺炎全球肆虐,臺灣疫情日漸升溫,黃姓男子109年3月18日從感染疫區入境,應自109年3月18日起至109年4月1日進行居家檢疫。不料,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辦理擴大臨檢勤務,於109年3月2 日零時30分,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某知名夜店進行盤察時,竟發現被列管居家檢疫的黃姓男子出現在該2夜店,黃姓男子被查獲後,不僅被送至集中檢疫所進行集中檢疫,並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認為具有嚴重危及群體生命安全之故意行為,情節重大,應予嚴懲,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5 條第2項規定,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金額100萬元。

男任職外商公司 2年出國記錄高達14次

執行署指出,本署專責強制執行「防疫罰鍰」任務的執行國家隊成員,昨天受理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移送黃姓男子被罰100萬執行案件,立刻調查其行蹤、出入境及財產所得狀況,發現黃姓男子雖有位在雲林偏鄉的5筆持分土地,但價值微薄,而其近2年來,出境紀錄竟高達14次,卻查無所得資料,頗不尋常,經再調閱其健保投保資料,黃男目前任職於一家外商公司,研判所得可能來自於境外。

執行人員昨天並迅速至其三重戶籍地現場查訪行蹤,沒發現義務人,但有見到其母親,其母表示黃男是從事金融科技業,經常出國,只是將戶籍設在該址,人實際上沒有住在戶籍地。新北分署鑑於之前有一對應居家檢疫的夫妻,被裁處30萬元罰鍰,在繳納期間就潛逃出境大陸,以及另一對韓籍夫妻,違反居家 檢疫規定被處30萬元罰鍰,也是不繳還企圖出境,所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受理移送執行後,當日即啟動防逃機制,對該夫妻限制出境,最後二人在桃園機場被成功攔阻。而黃姓男子本件罰鍰金額更是高達100萬元,近2年來,就有14次出境紀錄,研判黃男 極有可能藉由逃匿出境方式,規避100萬的執行。此際,防疫罰鍰強制執行國家隊如不展現公權力,採取強硬執行作為,限制其出境,恐會讓全台高達10萬名正在進行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民眾, 無視於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的重要姓,心存僥悻,羣起傚法,到處趴趴走,造成防疫破口,讓政府及全國人民長時間以來的防疫努力成為徒勞,也會讓一般民眾對政府防疫作為失去信心,形成一道恐慌的洪流。於是立刻啟動防逃機制,對黃姓男子加碼祭出「限制出境」處分。

居家檢疫出門 執行署:使他人暴露於風險

執行署表示,黃姓男子自感染區入境具感染風險,為應居家檢疫之被追蹤者,明知目前本國正積極嚴防武漢肺炎疫情擴散,卻仍執意於居家檢疫期間,擅自外出並跨縣市至臺北市夜店,其行徑經媒體報導,眾所皆知。夜店是國內外人士喜歡聚集之處,出入分子複雜,消費者常近距離接觸,屬於具有高度傳染力之密閉式、高密度群聚場所,武漢肺炎其傳播途逕為直接接觸或飛沫傳染,黃男之行為極可 能造成群聚感染,且接觸者之追蹤難度相當高,增添後續追蹤管理難度,極有可能演變成國內外群聚擴散,使他人暴露於被感染風險之中,若因此造成擴散傳染之後果,政府及人民勢須付出難以估計之醫療與社會成本。

執行署說,防疫違規重罰是社會共識,新北分署對於因違反居家檢疫或居 家隔離規定,又惡意不繳罰鍰的義務人,一定會展現強硬執法決 心,絕不寬貸,給全體國人為防疫所作的努力,及對政府的期待, 作一個交代。防疫如同作戰,再次呼籲所有民眾務必要落實配合防 疫政策,帶口罩、勤洗手。對於被令應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的 民眾,更要確實配合防疫規定,避免觸法受罰,保護自己也保護他 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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