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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立婷 張之晴 潘建任 徐弋桓 葉豐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酒後不開車,交通方式也可以很多元,「找代駕」就是其中一個方式;但過去因為沒有相關法規,容易引發糾紛。如今行政院公布了「代駕定型化契約草案」,預計6月1日就會上路。其中還規定,若有民眾喝到不醒人事,想找代駕,必須有人陪同;就是希望能夠保障消費者,和駕駛人的權益。
韓劇中常看到的劇情,就是主角喝酒喝掛了找來代駕載回家,但就因為人喝芒了,有人可能失態,有人可能怪代駕把車開壞,消費糾紛說不清,行政院消保處乾脆推出代駕契約定型化,保障雙方權益,規定民眾如果喝到斷片想找代理駕駛,必須有意識清楚的友人來陪同,還有車子不能是贓車需有強制險車況要正常,而且如果想取消預約,在駕駛抵達指定地點前都可以任意中止契約,不用收取任何費用,但如果駕駛到了還想取消就得付費,同時還註記駕駛人不能有犯罪前科。
代駕推廣協會祕書長林鼎鐘說:「萬一在服務的過程中,發生一些糾紛,我們希望透過定型化契約,政府在透過定型化契約完成規範之後,能帶給我們業者,還有消費者端有一個完整的保障跟權益。」行政院消保處祕書謝偉雯說:「配合我們整個政府的禁止酒駕,酒駕零容忍的政策,在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提供喝酒的民眾,他能夠安全返家多一樣的選擇方式。」
儘管維持10公里內,車資不得超過1000元的規定,但多數民眾還是覺得。民眾說:「假設我要出去的話就搭計程車,就坐計程車啊,計程車攔了就有不然代駕去哪找。」酒後代駕不便宜,但酒駕代價擔不起,不管民眾怎麼選,只要酒後不開車就可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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