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禁考駕照涉歧視 交通部預告放寬

林仙怡 黃建熒 報導  / 台北市

過去曾經有癲癇患者開車上路時突然發病,造成交通意外事故的案例,不過禁止癲癇患者考駕照,也被認為是對身障者的歧視,因此交通部今(2)日預告將修法放寬對癲癇患者考領駕照的限制,只要兩年內沒發病,取得醫師診斷證明就可以考照,預計最快在今年九月上路。

開車上路卻突然癲癇症發作,無法控制方向,最後釀成不幸的意外,癲癇患者也因此失去考駕照的資格。癲癇症患者張小姐說:「我們癲癇患者在吃藥的狀況是,其實跟一般人沒有不一樣。」

根據統計,國內大約有10到20萬名癲癇患者,其中有七成可以透過藥物或手術治療,控制到完全不發病,因此交通部決定放寬對癲癇患者考照的限制。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說:「如果兩年內他都沒有再發作的話,可以來開放,可以來使用機車跟小客車的權利。」

目前各國對癲癇患者發病的觀察期標準不一,美國和澳洲最短三個月最長1到2年,因此台灣也採取最長的2年為標準,新規定經過60天的預告期,最快9月就可以上路。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說:「經過(交通)部裡面,駕駛人醫學會跟醫學專家審慎的討論。」

一旦癲癇患者取得駕照後,有發病的情形就必須再經過兩年的觀察期才能再去考駕照,希望在人權和法治的考量下取得平衡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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