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中秋佳節即將來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市售月餅及餡料、烤肉組合及餐飲業者,抽驗月餅成品、鹹蛋黃等各式月餅餡料,以及魚肉、蔬菜等各類烤肉用食材,還有飲料、醬料等共277件產品,結果顯示「全數符合規定」,但也提醒民眾網路訂購食品時,應把握「看查慎取」4大原則,以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食品,確保健康。
台中市食安處抽驗277件糕餅食材全數合格
食安處表示,今年中秋節稽查專案抽驗對象包括月餅店家及供應商17家、網路販售烤肉套組業者4家、餐飲業10家等共31家,皆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另抽驗市售月餅、餡料、魚貨肉品及烤肉醬等共277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亞硝酸鹽、甜味劑、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等項目,全數合格。
網購謹記「看查慎取」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食品
食安處長邱惠慈說明,民眾若於網路訂購食品,應把握「看查慎取」4大原則,包括睜大眼睛看內容、手機平板查資訊、謹慎思量再下單、取貨檢查要當心,並注意有效日期、中文標示、原產地(國)等事項,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另為確保民眾於網路購買食品權益,食安處也主動查核並輔導63家烘焙業者網路定型化契約,結果均合格。
明年元旦起 豬肉製品一律標示豬原料原產地(
食安處提醒,明年1月1日起,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食品(如豬內臟、豬皮、豬腳、豬脂/油(固體/液體)等,皆應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屠宰國),食安處將加強業者輔導與稽查,呼籲業者清楚標示,方便消費者辨識選擇,確保市民健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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