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長清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你有沒有收過罰單卻覺得不是自己的問題,但想討公道又對申請流程感到麻煩嗎?為了讓民眾更方便,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自今(22)日率全國之先,推出「違規歸責實際駕駛人線上申辦系統」,民眾可以透過網路直接申辦,省得親自跑一趟裁決所不方便或負擔郵寄費用。
無法確認實際駕駛 車主成開罰對象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規定:「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
而現行違反處罰條例逕行舉發之交通違規案件,因舉發機關無法得知實際駕駛人,故係以車主為開單處罰對象。當民眾收到違規通知單,若非實際駕駛人,可以檢附對方駕照影本、租賃車輛需檢附契約書等相關證據向裁決機關申請將罰單歸責給實際駕駛人。
共享機具為風潮 歸責案件年增2至3成
近年民眾對於共享機具接受度提高,導致歸責指駕案件量大幅提升,其中長租車(租賃業者)申請案件高達55%,案件申請量每年約成長二至三成,108年共受理申請18萬件歸責案件,109年預計將突破20萬件。違規歸責實際駕駛人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長租車、短租車及一般民眾線上申請。
線上申辦成功後 處罰將轉移至實際駕駛人
車主收到舉發通知單時,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他人,需在舉發通知單應到案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理。申辦成功後,系統會自動重新指定罰單應到案日期,為申請日加45日,讓實際駕駛人有足夠時間收到、繳納罰單。另違規記點會隨罰單移轉後一併歸責予實際駕駛人,同一駕駛人半年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含)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
最後裁決所也再次向民眾提醒,取締交通違規係以確保交通安全為目的,並非為了市庫收入之增加;藉由交通執法手段,導正駕駛人違規習慣並促使市民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提升交通安全及維護道路順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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