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違規被攔...趁員警不注意落跑!下場比原本更慘

騎車違規被攔...趁員警不注意落跑!下場比原本更慘 | 華視新聞
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騎車在路上違規被警察攔下後,最好配合警方稽查,若擅自離開有可能會罰更多!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違規遭警方攔下,卻趁員警在攔停其他車輛時自行離去,結果被警察加開罰單,但機車騎士不服提行政訴訟遭駁回,不僅要繳罰鍰,還被吊扣駕照6個月。

違規被攔卻自離 遭警加開罰單

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日前違反交通規則被員警攔停後,見員警又再攔停其他車輛時,這名機車騎士卻自行離去,結果被警察加開「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這名機車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被法官駁回,不但要繳兩個違規的罰鍰,還要吊扣駕照6個月。

警攔停後逕自駛離 還要多罰錢.吊扣駕照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當時情形,這名機車騎士已靠邊停車,顯然已知道員警示意他停車接受稽查,但卻在員警未同意的情況下直接離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駕駛汽機車有違規行為,經警察或交通稽查人員制止或攔下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原本違規的處罰之外,至少還要多罰1至3萬元及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上半年度汽機車駕駛人拒絕攔檢而逃逸的違規案件就有660件;裁決處提醒,警方執行勤務攔查,駕駛人依法有配合義務,如確有違規行為時,也應配合受檢,不要心存憢悻逃逸,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恐得不償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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