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醫療資源相當珍貴,卻總是有人恣意浪費。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一名男子因為等不到公車,因此叫了救護車要坐。該名網友直說「我聽完超想打他的」。從2018年開始,各個縣市開始訂定濫用救護車的罰則,以新北市來說,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表示,根據消防法,最高可以罰15000元。
藍衣男等不到公車 竟叫救護車代步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藍色上衣的男子想搭救護車,醫護人員來到現場發現他一點問題都沒有,就問他為什麼要搭救護車?男子說因為等不到公車,所以想搭救護車...我聽完超想打他的...。」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他準備被開單罰錢了」、「你可以直接給他兩拳,他就可以搭囉」、「這個會罰錢。他應該很後悔..因為要上千元」、「浪費資源!等不到公車是他的問題」、「不會叫小黃喔,我記得亂叫救護車會罰款」、「救護車是病人在坐,那人沒有生病搭什麼救護車,救護車是不給人亂搭乘的交通車」等等。
濫叫救護車最高罰15000元 也觸刑法恐坐牢
對此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36條,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或無故撥打消防機關報警電話,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消防局也提醒,濫叫救護車也會有刑責,刑法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而針對藍色衣服男子的案例,目前新北市消防勤指中心也請轄區員警到男子住處開單,目前金額尚無法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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