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聯制遭警辦案用? 指揮中心:將主動排除

徐葳倫 葉豐瑋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台中法官張淵森踢爆,發現警方利用嫌犯以簡訊實聯制鎖定嫌犯行蹤,質疑被拿來做疫調以外的使用,引發外界熱議。不只刑事局澄清,没有透過疾管署,調取嫌犯或他人的1922簡訊實聯制任何資料,而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向法院聲請核發的電信門號調取票、通訊監察書,指揮中心也回應,一切合法,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未來在案件偵辦過程中,會主動排除簡訊實聯制的簡訊。

打開手機、掃描QRCODE,行政院推出「簡訊實聯制」,方便疫調,民眾也樂得輕鬆,但卻有法官踢爆,實聯制被用於疫調以外的用途,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撰文提到,發現警方利用嫌犯以簡訊實聯制鎖定嫌犯行蹤,若類似作法被默許,未來在各種民刑事案件中,簡訊實聯制資料可能會出現在法庭,作為證明民眾在特定時間、出現在特定地點的證據,指揮中心應立即檢討並確保不得將該資訊作目的外使用。

消息傳出,連立委也感到訝異。立委(國)賴士葆說:「他(警方)只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他可以監聽他可以搜索,他不可以用疫情的實聯制的資料,拿去辦案,這個是侵犯人權。」;中央疫情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說:「指揮中心不會同意任何的機關,去疫調以外的使用,那刑事警察局警方在這個案件上,也沒有來做調取跟使用,那未來如果在通訊監察調用,在這一段疫情的這段時間呢,(如果出現實聯制簡訊)我們會主動,將它排除不使用。」

藍委砲轟中央侵犯人權,更違背實聯制只「限於疫調使用」的承諾,不過指揮中心強調一切合法,刑事局也發出聲明,指出警方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向檢察署、法院所聲請核發的電信門號調取票、通訊監察書,執行時都會含有門號通信紀錄,當然也會有當事人的簡訊,到底能不能使用?司法院持保留態度。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說:「(能不能做為犯罪證據)必須要由法官,在個案當中來加以判斷,或者是由立法機關做更細緻的規範,司法院的態度,是不方便在這邊表示意見的。」簡訊實聯制方便疫調,美意卻引發侵犯人權的軒然大波,恐怕也是指揮中心,始料未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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