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又寧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只是喝口水,代價是1萬5千元!有民眾投訴,自己去北投賣場買完東西,跟太太在車上,因為天氣太熱,拿下口罩喝水。結果被警方攔查開罰單,說最重可從3千元罰到1萬5千元,讓他直呼根本在搶錢,雙方還爆發口角衝突。
員警執勤發現,車上1男1女沒戴口罩遭攔下,立刻請他們配合開單,男子
陳情人江先生表示,真的太誇張,他認為在路邊看人家車內人的狀況,摘下口罩就馬上把人家攔下來,勸導一下就好了,不是民眾是故意不戴口罩。對此北投分局回應,早就過了勸導期,開單沒有問題,也呼籲民眾防疫期間,除非你是1人開車,不然口罩本來就是要戴好,就算喝完水也得立刻戴上。
但至於會不會罰到1萬5,則再由警方認定,但光在政府公告後,北市警察局取締未戴口罩的案件,約1千5百多件,民眾千萬別心存僥倖,不戴口罩可得花錢買教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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