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翊庭 李其庭 報導 / 台北市
持續來關心,這位殭屍先生騎乘的「電動獨輪車」,其實早就在今年4月、它就已經被中央歸類成「慢車」,但施行日期還沒核定,也就是說,電動獨輪車、滑板車和雙輪車等等的代步工具,都還是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材」,只能在特定區域裡使用,還不能合法上路!而我們記者,也親自實測,要來試試電動代步車、是不是真的如想像中的那麼容易控制。
殭屍先生騎的就是這種電動獨輪車,左拐右扭不是問題,但是要如此行雲流水,可沒那麼簡單,記者實際踩上這台電動平衡車,都很難順利移動,其實根據規定,像這個種行動個人代步工具,都還沒有辦法合法行駛在道路上,光是在封閉空間裡,換成有把手的電動平衡車,記者都有點hold不住,更何況是騎上馬路走進山路,還有未知的路況問題,危險性實在不低,平衡車業者鄭凱夫說:「使用者不太熟悉這類的器具的話,它的危險性也會比雙輪的平衡車來得更高,它是跟腳踏車一樣,需要靠不停地行進才能維持平衡,有的時候就是說會忘記這個速度的快慢。」
靠重心去移動,講危險性,不過其實中央早就在今年4月19日,三讀通過修正道交條例,將這類代步工具歸類成慢車,但因為施行日期還沒核定,目前仍然適用舊法,也就是說電動獨輪車滑板車和雙輪車,都還是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材,只能在特定區域裡使用,新北市交通大隊分隊長葉怡君說:「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依規定應該要在非道路範圍的,公園或是說運動場所來做行駛。」
過去就曾經有民眾把方便當隨便,幾杯黃湯下肚,就騎著電動滑板車上路,員警VS.酒駕男子說:「有喝酒吧大哥。」就算騎的是電動滑板車,也算是酒駕被警方逮個正著,另外在香港還曾發生電動平衡車,在充電時爆炸起火的慘劇,差點波及到大樓150名住戶,還是要提醒在相關指引出爐之前,民眾騎乘電動代步工具最好乖乖遵守規定,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開玩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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