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恐遇5爭議 房仲:建議事先擬協議書

方莉婷 劉俊男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不少情侶會考慮婚前共同購屋,專家提醒情人合資購屋的眉角多,常見的糾紛包括:出資比例、權利範圍、申貸債務人等等,因此房仲也建議最好事先擬定協議書,對雙方都有保障。

雙雙對對的鳥兒,飛累了想找個地方築巢,尚未登記結婚的情侶檔若想買個房子享受2人世界,可得事先考慮這些問題。房仲說:「你跟你的先生,希望是誰來登記這間房子。」房仲業者再三確認房產問題,就是擔心萬一買房這檔事若處理不好,佳偶變怨偶。

房仲專案經理黃登陽說:「通常都是在結婚之後,才會有(法律)效力,(情侶)購屋的條件下,一定要雙方在很多部分了解得很清楚。」房仲提醒,情侶買房前最好先擬定購屋協議書,包括雙方的出資比例,過戶登記給誰,如果房屋出售餘款怎麼分,都要一一條列。

協議書的內容雖然彈性,但最好面面俱到,也就是說還貸款的一方,會是貸款人另一方就是連帶保證人,保證人也要記得談好,承購債務人的持份比例,才不會在債務人未還款的情況下承擔所有債務費用,事前準備和討論要充足,免得花了錢還傷了感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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