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雪隧「時速45公里」 警PO文:代替月亮懲罰你

張政慧 彭冠霖 蕭羽秀 報導  / 宜蘭縣

開車族最怕遇到明明車子不多,但是前面那部車卻慢速前進,國道公路警察在補班日貼文,有2部車在最低時速70公里的雪隧裡當起「路隊長」,時速只有45公里,警方逗趣的說,要代替月亮懲罰駕駛,也提醒民眾如果在雪隧中開慢車,將可能吃上3千到6千元的罰單。

一台白色休旅車開在雪隧裡,過了5秒鐘卻還在監視器畫面中,隧道中車速這麼慢合法嗎,尤其2台車前方都沒有任何一台車,旁邊還有最低速限70公里的標誌牌提醒,結果這兩台車車速只有45公里,足足少了25公里,補班日國道警察臉書PO出這張照片,發文勸導民眾不要當龜速車,否則其他駕駛會被堵到比補班更厭世,警察將會代替月亮懲罰駕駛,文章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說時速45是在騎機車嗎,更大讚警方是補班日最療癒的貼文,民眾說:「覺得開慢才是安全的話,那你乾脆不要出門好了不要開車,怕熱就不要進廚房。」民眾說:「(前方車速慢)如果去台北上班,趕時間的話就會影響到。」

開車最怕遇到路隊長,尤其在不能超車的情況真的只能慢慢等,警方也提醒用路人在隧道裡,盡量保持時速70到90公里,國九隊頭城分隊長王呈礼VS.記者說:「慢速車會處3千至6千罰鍰,(科技執法以來時速最低的嗎),目前看是確實是最低的。」警方統計發現每個月至少都有20台車因為龜速被開罰,尤其雪隧是塞車地雷路段,平常塞車已經夠厭世,碰上慢速有人想危險超車反而會造成危險,提醒民眾隧道裡一定要踩對油門,不要耽誤他人時間還吃上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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