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有民眾在花蓮吉安鄉七角川溪,拍到溪中竟然出現大量泡泡,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場找到了一家果園的農民,而農民也承認有在灌溉溝渠旁清洗沙拉脫桶,是要來做堆肥桶用的,不知道竟會發生這樣狀況,覺得很不好意思,而依據水汙法第30條,如果汙染河川,將有可能被開罰3萬到300萬元的罰款。
花蓮吉安鄉七角川溪,竟出現大量的泡泡,幾乎把溪水給覆蓋,民眾看到這樣的景象,趕緊通報,而環保局第一時間,就派人到現場,並找到源頭,發現是一家果園的農民所造成的,農民原本在灌溉溝渠洗了10多桶空桶,卻不知道溝渠的水,有部分是通往七腳川溪,覺得造成困擾很不好意思,而環保人員,也立即檢測並採樣水質,看看溪水的汙染程度如何。
目前花蓮縣境內,所有河川都是水污染防治區,如果違反水污染,將會被開罰3萬到300萬元的罰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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