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娜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隨著桃園的車流量越來越大,為了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選定5處易肇事路段增設「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專門取締闖紅燈、超速或是未依標誌指示行駛者,其中平鎮區從10月就先啟用,一個月內已經開出615件,至少73萬8000元的罰單,15日開始,桃園、中壢、大園等3處也將正式展開取締。
一個月內開出近74萬罰單 桃園再增3處科技執法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今年10月1日起在平鎮區2處路口,「中豐路一段166號前」及「台66線快速道路24K+160處」裝設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專門取締闖紅燈和超速車輛,截至10月31日已經取締615件,累計至少開出73萬8000元的罰單。
警方指出,目前將再增設3處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在「桃園區文中路與大興西路三段路口」、「中壢區中華路與自強一路路口」以及「大園區中正東路與橫湳路口」,除了取締闖紅燈和超速車輛外,桃園區、中壢區的設備還新增偵測「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者」。
已偵測到2122件違規 警呼籲用路人依規行駛
在11月1日開始到11日的宣導期間,警方已經在桃園、中壢、大園3處偵測到違規2122件,並將在15日開始正式取締,桃園市府警察局也解釋,「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違規偵測功能,主要是取締「直行車輛占用轉彎車道」或「轉彎不依規定」等違規行為,呼籲駕駛要依標線行駛。
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紅燈右轉分別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超速、嚴重超速,各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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