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早餐!過期3天吐司上桌 服務生扯撕標

吳烈安 張智鈞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飯店竟然提供過期的吐司,而且還把標籤撕掉,在南投廬山一間飯店,有客人投訴,在228連假入住吃早餐時,反映吐司快沒了,結果服務生竟然拿一條過期3天的冷凍吐司出來,他當場發現,表示過期了,但服務生竟然把包裝上的有效日期撕掉,再拿出來,後來又發現,已經吃掉的吐司,也過期2天,讓他覺得很誇張,雖然業者解釋,沒發現吐司過期,對顧客很抱歉,但衛生局還是展開稽查,如果確定提供過期食品,會依食安法裁罰6萬以上罰款。

老闆娘從冷凍庫,拿出一條又一條的吐司,仔細看,上面的有效日期,是2月25日,過期已經4天了,但這樣的過期吐司,竟然還提供給客人吃,有民眾說自己在連假,入住南投廬山的這間飯店,28日早上吃早餐時發現,服務生竟然從冷凍庫,拿了一條過期3天的吐司出來,他立刻反映沒想到對方不是換掉,而是拿回去將有效日期撕掉後,又放回來本來不想吃了,卻看到自己剛剛吃下去的吐司外包裝,竟然也已經過期2天。

民眾說:「不太好吧過期啊畢竟過期了。」民眾說:「過期的很誇張。」不但提供過期吐司,被發現後竟然還想撕毀標籤,來隱瞞,老闆娘解釋自己並不知道,吐司已經過期,可能是工作人員的疏失,老闆娘說:「很抱歉沒注意到,買回來就直接冷凍起來。」

雖然老闆娘強調自己不知情,但衛生局說會派員稽查,如果確認業者真的提供過期食品給顧客,會依據食安法開出最少6萬元的罰款,而且根據南投縣政府規定,廬山從11年前開始,就不能經營旅宿業,業者違規也會稽查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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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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