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霄鎮長坦承受賄 交保後縣府准辭

賴曼妮 巫召清 謝憲宗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涉嫌在2019年,利用辦理「太陽能光電招租案」的機會,向兩家光電業者索賄,不法所得107萬元,再洩漏招標資料,幫助業者順利得標,去年被苗栗地檢署起訴,陳漢志坦承收賄,3月初交保,就立刻向縣府請辭,離職書中提到,考量個人的健康因素,需要休養,因此請辭,苗栗縣政府批准,14日生效。

前苗栗縣通霄鎮鎮長陳漢志(109.09.07)說:「造成社會大眾困擾,在這邊先向社會大眾及縣府長官致予歉意。」前通霄鎮長陳漢志,之前曾因為法會,燃燒大量紙錢遭檢舉空氣汙染,出面道歉,但去年又被人爆料,涉嫌在2019年擔任鎮長期間,向光電業者索賄,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110.09.16)說:「認定鎮長陳漢志還有前機要秘書陳姓被告,涉嫌收受賄賂的罪嫌,另外還有一個蔡姓廠商,涉嫌行賄罪,認定他們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陳漢志在2019年,利用辦理「太陽能光電招租案」的機會,向兩家光電業者索賄,不法所得107萬元,而事後陳漢志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他也對索賄犯行坦承不諱,苗栗縣政府民政處處長彭基山說:「上禮拜四有收到陳鎮長,派專人送來的辭職書,當初縣長有意慰留,但後來也尊重陳鎮長個人的想法。」

雖然判刑尚未定讞,但陳漢志在今年3月初交保,就向縣府遞出辭呈,14日生效,目前由簡任祕書陳永賢代理通霄鎮長,苗栗縣政府民政處處長彭基山說:「大概再1、2個月,應該一審會判決下來,而一審判決下來假設有罪的話,同樣縣政府還是要再次做解職,所以陳鎮長交保以後,他沒有選擇復職而是選擇辭職。」

陳漢志是無黨籍,2016年國小校長退休,退休後經常參與地方弱勢服務工作,2018年以政治素人之姿,投入通霄鎮長選舉,如今卻因為涉及貪污政治前景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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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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