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事實上遭到通緝的王又曾,中華民國護照已經被註銷,因此他是以多明尼加護照搭機到新加坡。但我國與新加坡沒有簽訂任何司法互助協定,在逮捕上更加困難。
但調查局希望透過外交途徑,循當年陳帝國模式將王又曾帶回台灣。得知王又曾持多明尼加護照搭機轉往新加坡,調查局人員第一時間到樟宜機場設法攔截,但沒把握一定能成功,就是因為跟新加坡既無邦交又沒有簽訂司法互助條約,新加坡政府沒有正當理由直接逮捕或遣返,而我方只能以王又曾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為由進行交涉,先請新加坡方面拒絕王又曾入境把人留置機場掌握行蹤。
事實上之前因為中美有簽訂司法互助協定,所以美方也把王又曾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施壓希望他主動離境,狀況轉變到新加坡沒有互助協定,但人還沒入境檢調單位還有機會,想要依照十年前涉及西濱公路工程弊案,潛逃新加坡的峻國建設負責人陳帝國模式,由新加坡政府同意直接將人交給我方辦案人員,押解回台灣接受司法調查,這項跨海逮人任務到到底成不成功,就要看雙方司法交涉角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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