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沈默 陳崇美否認酒廊上班

 / 台北市

  台灣首富郭台銘十九年前的婚外情曝光之後,郭台銘和事件女主角陳崇美的說詞有很多出入。郭董說對方是酒家女,陳崇美全盤否認曾經在酒店上班;郭董否認同居,但陳重美明確指出曾經在郭家住了一年,昔日戀人反目成仇、對簿公堂,十九年前的舊帳現在又搬上台面。

  就是這一句話,讓原本選擇沉默的陳崇美不得不跳出來為自己辯護。和郭台銘的感情到底是怎麼開始的?陳崇美和郭台銘說法完全不同。陳崇美強調自己是在太平洋證券上班時認識郭台銘,還接手鴻海上市業務,卻被說成酒家女,陳崇美很憤怒,更讓她生氣的是,一個曾經深愛的人卻說這段過去只是逢場作戲。也許對感情的認知兩人有差距,陳崇美說郭台銘曾經真心愛過她,甚至讓她住進徐州路的家,兩人同居一年,只是到最後為了分手費用撕破臉。

  根據高院判決書,兩人談判的分手費是五百萬,後來陳崇美只拿到三百萬,才會拍性愛光諜,最後還因此吃上官司被判刑。陳崇美在訪談中坦承自己也有錯,她說不恨郭台銘,只希望郭台銘不要再繼續傷害她,就讓這段一開始就不被祝福的婚外情永遠不要再被提起。對於這段十九年前的婚外情,男女主角各說各話,但對於私人感情成為媒體焦點的感想,兩人倒是看法一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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