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3:45

證所稅大戶條款 延後3年實施

證所稅大戶條款 延後3年實施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鬧得沸沸揚揚的證所稅「大戶條款」今天決戰立法院,「廢除派」對決「修正派」,最後在中午,立法院財委會由立委協商,同意大戶條款緩3年,將原先明年實施的大戶條款,延後至2018年起實施,至於課稅10億元門檻,則維持不變。

因為大戶條款的存廢,財政部和金管會見相左,財委會立委也出現不同聲音,因此今天共提了2案,1是門檻提高到50億元,大戶條款並暫緩3年,2是直接廢除,最後達成共識,選擇暫緩3年。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他會盡力守住最起碼的公平,雖然有孤軍奮戰的感覺;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出現廢除大戶條款聲浪後,台股交易日均量已恢復一千兩百億元,「我贊成廢除」。

張盛和說,今天是場硬仗,他將堅持原則、臨場應變,「守住最起碼的公平、少輸為贏」。

小百科:證所稅大戶條款

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證所稅大戶條款」明定,104年元旦起,股民每年出售金額超過10億元部分,課徵20%稅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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