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婕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票金控在10月的董事會中,以7比6通過安泰銀行合併案,並宣布以新台幣337億元併購安泰銀,且規劃於明(2)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然而,國票金董事魏憶龍今(1)日指出,該併購案涉及利害關係人,但未採「重度決議」明顯牴觸《金控法》等規定,因此呼籲金管會在股東臨時會前處理,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併購案未經「重度議決」違法 董事籲金管會處理
國票金控日前宣布併購安泰銀行,不過董事魏憶龍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為親兄弟,已購成《金控法》第45條規定的「關係人交易」要件,此案應經過「重度議決」,須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且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決議才算通過。
然而,魏憶龍表示,國票金僅以多數決作成併購決策、未採取「重度議決」明顯違法,屬於無效議決。
魏憶龍強調,依照《金控法》第60條,主管機關就違反金控法第45條的董事會決議,依法得對國票金裁處高達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將對國票金股東權益造成相當大的影響。為避免明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決議無效或被撤銷,因此籲請主管機關金管會於事前處理,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