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為了避免候選人在幾百萬收視觀眾的面前,有非理智的言行出現,美國的電視辯論經過三十幾年的改良,已經發展出一套成熟的模式可供國內參考。除了遊戲規則必須周延周詳周全之外,主辦單位也是電視辯論成敗的關鍵,到底由誰來辦比較合適呢?電視辯論雖然效果宏大,但是以美國的例子來看,有些原本聲勢看好的候選人,卻因為一場電視辯論而馬失前蹄,前功盡棄,因此目前省市長候選人當中,聲勢領先的幾位,參加電視辯論的意願都相對較低,但是在民意的熱烈期待之下,又該如何抉擇呢?
台灣開放自由選舉,已經將近五十年的時間,但是選舉風氣日益敗壞,賄選、暴力和非理性人身謾罵攻訐惡質化的選舉文化,著實令人痛心,而從選戰中脫穎而出的候選人,就任以後,在最需要理性溝通和思辯能力的議會裡,也看不出應有的問政風範和能力,電視辯論雖然在短短的時間裡,不見得能夠顯現候選人的品德、學識和才能,但是透過周延的設計,卻可以充分展現候選人思考問題,表達意見和理性思辯的能力,也可以展現政治人物問政的風範,這種良性化的競爭情境,正可以對惡質化的選舉文化和問政風氣,提供良好的示範,在尊重候選人意願,周延的程序設計和由公正客觀的,中介團體主辦等等條件,都能齊備的前提下
,電視辯論確實值得我們嚴肅地期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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