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
立委邱毅2004年大選過後,不服選舉結果,率眾開車衝撞高雄地檢署,今天二審宣判,邱毅被判刑一年二個月,邱毅不服判決,認為這是政治迫害,他還要再上訴!邱毅站在宣傳車上,和群情激憤的民眾,一次又次衝撞地檢署,員警受傷、司法機關的門面也毀了,二審宣判,邱毅還是有罪,不過比一審少了四個月!
邱毅認為法院是在政治力的介入下,不給緩刑,目的就是要他坐牢,高分院澄清,不予緩刑是因為邱毅在全國民眾面前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嚴重打擊司法威信,所以不為緩刑,邱毅擔心上訴要是又失敗,可能十月就得去吃牢飯,想到孩子,哽咽起來。邱毅還有十天可以提起上訴,但是案件到了最高法院通常很少開庭,都是卷宗往返,如果邱毅無法提出更有力的理由,證明自己不是首謀,否則三審定讞,又沒有緩刑,邱毅很快就得褪下揭弊光環,為自己觸法付出坐牢的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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