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總統聲請釋憲

 / 台北市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總統被列為被告,是否違反憲法賦予總統刑事豁免權,昨天大法官駁回民進黨團釋憲聲請,今天陳水扁總統決定出手,由他親自提出釋憲案,上午十一點半,由總統副秘書長卓榮泰代表,將這份聲請書送抵司法院,請求釋憲並要求台北地院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

  將近十二點,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帶著陳總統提出的釋憲聲請書來到司法院。憲法五十二條賦予的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但國務機要費案,將陳總統列為被告是否違憲,日前民進黨團已經提過一次釋憲案,不過因為聲請資格不符,被大法官會議駁回聲請。事隔不到十二小時,針對刑事豁免權,陳總統決定親自提出釋憲案。您還記得嗎?去年十一月,國務機要費起訴前,總統向全國人民報告,他清楚說到願意放棄刑事豁免權。

  但為何現在又要提釋憲捍衛刑事豁免權?國務機要費案連開五次庭,從司法案件提升到憲法層次,陳總統親自出手,能不能從國務機要費案全身而退,就看大法官釋憲結果而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