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 劉泰英5年10月定讞

 / 台北市

  纏訟多年的新瑞都弊案,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國民黨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因為背信罪以及違反公司法和稅捐稽徵法,從一審判刑八年,二審改判五年十個月,全案已經定讞,劉泰英不能再上訴,確定將要入獄服刑。(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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