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沒施壓 張宏年一判無罪

史恩銘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四年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千多萬元,打電話向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和市府官員關說,希望幫業者取得兩張電玩執照,沒想到一審宣判認為無法證明,判張宏年無罪,檢方不服決定上訴。

  

這間小鋼珠店,去年遭檢調大規模搜索,就是因為查到議長涉嫌收受業者兩千多萬元的賄款,為的就是順利取得電玩執照,檢方偵結起訴張宏年,沒想到法官昨天以罪證不足判無罪,張宏年昨天在議會大方接受議員道賀,但今天上午則沒有露面,起訴該案的檢察官陳怡龍表示不服氣。

  張宏年在業者申請執照期間,派機要秘書了解進度並請市府盡速審核,也親自打電話給不知內情的市長胡志強和經濟局長關說,要求盡快核發執照,事成後,柯再給張三百萬元後謝,還每個月一百萬元分紅,張前後共收受二千一百四十萬元。張宏年到案後辯稱是向業者借款,法官因缺乏證明胡、廖等官員受到張關說的影響而核照,與貪污圖利罪構成要件不符,判張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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