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18:58

偽證案二審 珍判9月.子女婿各3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二審宣判扁家偽證案!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被判刑九個月,兒子陳致中和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均判三個月,至於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則被判八個月,五人全部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一審宣判時,吳淑珍判一年,陳致中.陳幸妤以及趙建銘均判六個月,陳敏薰被判一年六個月,這一次二審宣判,明顯判得比較輕,這起偽證案,當初是因為,檢方在偵辦國務費案時,發現吳淑珍不但,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還叫三人作偽證辯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至於陳敏薰則是,因為到法院作證,翻供從沒給吳淑珍1000萬買官,證詞與之前在特偵組作的筆錄不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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